关于督促供应商库内“安管人员”配备不达标企业 自查整改的通知
各合格供应商库内相关建筑施工企业:
根据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“安管人员”配备不足企业(第一批)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动态标记的公告》〔2026〕第6号文件要求,近期省厅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动态核查。
经比对附件1《“安管人员”配备不足企业(第一批)名单》,我公司合作供应商库内部分企业存在“安管人员”(包括企业法人A证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等)配备不达标的情况。此类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已被省厅标记,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,将面临行政处罚及证照失效风险,严重影响后续项目承接与我公司的工程合作。
为防范供应端安全风险,保障合作项目平稳推进,现对库内相关供应商要求如下:
一、自查范围
省厅公告附件1《"安管人员"配备不足企业(第一批)名单》中,同时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建筑施工企业。
二、整改标准
对照省厅公告附件2《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资质企业"安管人员"配备数量要求》,按省厅公告要求,整改到位后将整改情况说明(盖企业公章,附联系方式、"安管人员"配备明细、相关证书扫描件)发送至 61940623@qq.com,省厅核实后解除证照标记。上述材料同步抄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。
三、审核后果
凡省厅最终核实不通过,或整改期内未能完成整改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标记未获解除仍处异常状态的入库单位,我公司将直接将其移出合格供应商库,终止新项目合作。
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,抓紧自查整改,避免影响与我司的持续合作。
特此通知。
连云港丰达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
工程管理部
2026年6月25日
1.“安管人员”配备不足企业(第一批)名单.xlsx
2.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资质企业“安管人员”配备数量要求.xlsx |